動力電池新國標強檢通過率提升 檢測費用將節省一半
一紙通知,將極大減輕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在未來的工作負擔。
日前,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公布了《關于調整GB/T31467.3-2015審查技術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該通知對GB/T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以下簡稱“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的審查技術要求做了調整,新申報的汽車產品自2018年1月1日(公告第304批)開始執行。
中機中心表示,該調整主要目的主要是為減輕企業負擔,在保證產品安全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實測項目。
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也一致認為,此次電池包和系統的審查技術調整對行業而言是一大利好,有利于企業在進行新國標檢測認證時避免產品重復檢測或多余檢測,簡化測試流程,提高了電池包和系統通過檢測的概率,節省了企業在產品檢測和上公告所花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加快企業的產品開發周期和市場投放速度,從而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
產品新國標強檢通過率提升
通知顯示,此次調整主要提出了審查的基本要求、同一型號蓄電池包(系統)申報值與實測值誤差、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蓄電池包(系統)部分項目變化時的測試要求等四大主要內容。其中,同一型號蓄電池包(系統)申報值與實測值誤差和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兩項內容對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的利好尤為明顯。
根據同一型號蓄電池包(系統)申報值與實測值誤差規定,產品型號相同、生產企業相同的蓄電池包(系統),應該滿足尺寸參數允許偏差±1%、質量參數允許偏差±3%、容量參數允許偏差±5%三大條件。
業內人士認為,該項規定對電池的尺寸、質量和容量等參數給出了明確的界定范圍,減少了電池企業在產品設計和檢測認證時反復修改參數以及多次檢測的麻煩,從而減輕了企業的工作負擔,某種程度上提高了產品通過新國標檢測的概率。
“按照原來的標準,電池企業在產品進行檢測認證過程中可能需要經常修改某些產品參數,非常麻煩和被動,但現在對尺寸、質量和容量參數在申報值和實測值方面給出了明確的誤差范圍,讓電池企業在設計產品和申報認證的時候更能靈活操作。”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長饒睦敏對高工鋰電表示,對尺寸、質量和容量等參數提出范圍界定對電池企業在產品設計方面更有利,有助于提高產品的檢測通過率。
業內人士指出,設定申報值與實測值的偏差范圍可以避免電池企業反復試錯,為企業產品通過檢測認證時提供便利但又不影響產品本身的安全性,強調了產品的一致性。
“允許電池的尺寸、質量和容量參數存在偏差,站在品質的角度上是可行的,要求電池企業對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對企業的產線自動化程度和生產管控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長楊闖認為,要滿足上述條件,電池企業就必須在產線自動化程度和產品一致性方面進行提升,這對產線自動化程度高的電池企業是一大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在允許的偏差范圍中,容量參數允許偏差最大達±5%,而尺寸參數允許偏差最小僅有±1%,業內人士認為這可能是在為下一步推動電芯規格尺寸和箱體標準化做準備。
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
與蓄電池包(系統)設定申報值與實測值的誤差范圍給企業產生的利好相比,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更是讓眾多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興奮不已。
根據新的審查技術條件,電池企業新申報的動力電池產品只要滿足同一型式判定的8條技術條件,即可以視為同一個產品,這意味著電池企業在給新車型設計電池系統時無需再補做測試項目而可以直接申報上公告,這對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而言可以節省巨額檢測費用,減少企業產品實測項目,節省大量檢測時間,極大減輕企業的工作負擔。
截至目前,工信部累計發布了10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近100家電池企業為2948款新能源車型配套動力電池產品,基本上一個電池包只匹配一款車型。根據此前的技術要求,每一款新能源車型搭載的一個動力電池包,都要進行一次強檢且通過檢測以后才能申報上公告,上完公告之后若電池包有經過修改,則必須重新進行檢測認證。
一位電池企業高層對高工鋰電網表示,一個動力電池包從單體到模組再到系統,一套完整的檢測流程下來最終的檢測費用在100萬以上,檢測時間起碼在3個月以上,再裝上車型申報進入公告最終費用可能高達200萬以上,這對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而言都是一筆極大的財務負擔。如果公司的產品符合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那將為企業節省至少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檢測費用,大大減輕企業的財務壓力。
“按照新要求,假如用在艾瑞澤5車型上的動力電池包,在單體、模塊型號、箱體結構不變的情況下,后面為了輕量化的需要,只是在電池模塊數量和電池箱重量方面發生輕微變化,那我就可以去申請同一型式判定認證,這樣這個電池包基本上就可以不需要再進行重新強檢認證,直接匹配到新的車型去申請公告?!逼嫒鹦履茉雌嚫笨偨浝砟呓B勇對高工鋰電表示,奇瑞新能源的一個電池包可以匹配多款車型,這種情況下同一型式判定認證對我們而言是有利的,預計未來符合這種條件的案例會越來越多。
動力電池企業對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同樣非常贊同。
例如,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中第一條規定“電池單體、模塊的規格型號、生產企業相同”,該條件備注為申報的相同規格型號的產品,同一企業允許有不同的生產地址。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條件等于給電池企業松了綁,簡化了電池企業的產品檢測認證工作。
“根據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只要母公司獲得了生產資質,產品經過了檢測,那子公司生產的相關型號的電池包就不需要重新檢測認證,從而簡化了企業的產品檢測認證流程?!币晃徊辉妇呙膭恿﹄姵仄髽I高層指出,同一型式判定取消了生產企業主體的限定,使得企業產品不需要反復檢測,減輕了企業的負擔。
業內人士認為,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可以大幅提升電池企業產品的通用性和適用范圍,推動電池包標準化。
“假如一家電池企業同時給十家整車企業的同一款電動物流車設計一個相同規格的電池包,按照以前的規定需要進行10次強檢認證。但按照新的規定,在單體、模組、材料體系和箱體結構、BMS型號等不變的情況下,哪怕是電池的能量和重量發生了變化,只要一款型號通過了認證,只要符合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理論上剩下的9個電池包就不需要重新檢測了”沃特瑪電池研究院院長饒睦敏如是說。
而對于“電池包內電池能量相同或者減少20%以內”這個技術條件,業內人士認為能量減少20%對于電池質量和安全性能不會產生太大影響,但在此基礎上增加能量則要對內部結構設計、安裝方式和BMS參數等都進行大幅修改,從而產生安全風險,必然要進行重新檢測,不利于減輕企業的負擔。
日前,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公布了《關于調整GB/T31467.3-2015審查技術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該通知對GB/T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以下簡稱“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的審查技術要求做了調整,新申報的汽車產品自2018年1月1日(公告第304批)開始執行。
中機中心表示,該調整主要目的主要是為減輕企業負擔,在保證產品安全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實測項目。
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也一致認為,此次電池包和系統的審查技術調整對行業而言是一大利好,有利于企業在進行新國標檢測認證時避免產品重復檢測或多余檢測,簡化測試流程,提高了電池包和系統通過檢測的概率,節省了企業在產品檢測和上公告所花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加快企業的產品開發周期和市場投放速度,從而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
產品新國標強檢通過率提升
通知顯示,此次調整主要提出了審查的基本要求、同一型號蓄電池包(系統)申報值與實測值誤差、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蓄電池包(系統)部分項目變化時的測試要求等四大主要內容。其中,同一型號蓄電池包(系統)申報值與實測值誤差和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兩項內容對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的利好尤為明顯。
根據同一型號蓄電池包(系統)申報值與實測值誤差規定,產品型號相同、生產企業相同的蓄電池包(系統),應該滿足尺寸參數允許偏差±1%、質量參數允許偏差±3%、容量參數允許偏差±5%三大條件。
業內人士認為,該項規定對電池的尺寸、質量和容量等參數給出了明確的界定范圍,減少了電池企業在產品設計和檢測認證時反復修改參數以及多次檢測的麻煩,從而減輕了企業的工作負擔,某種程度上提高了產品通過新國標檢測的概率。
“按照原來的標準,電池企業在產品進行檢測認證過程中可能需要經常修改某些產品參數,非常麻煩和被動,但現在對尺寸、質量和容量參數在申報值和實測值方面給出了明確的誤差范圍,讓電池企業在設計產品和申報認證的時候更能靈活操作。”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長饒睦敏對高工鋰電表示,對尺寸、質量和容量等參數提出范圍界定對電池企業在產品設計方面更有利,有助于提高產品的檢測通過率。
業內人士指出,設定申報值與實測值的偏差范圍可以避免電池企業反復試錯,為企業產品通過檢測認證時提供便利但又不影響產品本身的安全性,強調了產品的一致性。
“允許電池的尺寸、質量和容量參數存在偏差,站在品質的角度上是可行的,要求電池企業對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對企業的產線自動化程度和生產管控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長楊闖認為,要滿足上述條件,電池企業就必須在產線自動化程度和產品一致性方面進行提升,這對產線自動化程度高的電池企業是一大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在允許的偏差范圍中,容量參數允許偏差最大達±5%,而尺寸參數允許偏差最小僅有±1%,業內人士認為這可能是在為下一步推動電芯規格尺寸和箱體標準化做準備。
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
與蓄電池包(系統)設定申報值與實測值的誤差范圍給企業產生的利好相比,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更是讓眾多整車企業和電池企業興奮不已。
根據新的審查技術條件,電池企業新申報的動力電池產品只要滿足同一型式判定的8條技術條件,即可以視為同一個產品,這意味著電池企業在給新車型設計電池系統時無需再補做測試項目而可以直接申報上公告,這對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而言可以節省巨額檢測費用,減少企業產品實測項目,節省大量檢測時間,極大減輕企業的工作負擔。
截至目前,工信部累計發布了10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近100家電池企業為2948款新能源車型配套動力電池產品,基本上一個電池包只匹配一款車型。根據此前的技術要求,每一款新能源車型搭載的一個動力電池包,都要進行一次強檢且通過檢測以后才能申報上公告,上完公告之后若電池包有經過修改,則必須重新進行檢測認證。
一位電池企業高層對高工鋰電網表示,一個動力電池包從單體到模組再到系統,一套完整的檢測流程下來最終的檢測費用在100萬以上,檢測時間起碼在3個月以上,再裝上車型申報進入公告最終費用可能高達200萬以上,這對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而言都是一筆極大的財務負擔。如果公司的產品符合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那將為企業節省至少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檢測費用,大大減輕企業的財務壓力。
“按照新要求,假如用在艾瑞澤5車型上的動力電池包,在單體、模塊型號、箱體結構不變的情況下,后面為了輕量化的需要,只是在電池模塊數量和電池箱重量方面發生輕微變化,那我就可以去申請同一型式判定認證,這樣這個電池包基本上就可以不需要再進行重新強檢認證,直接匹配到新的車型去申請公告?!逼嫒鹦履茉雌嚫笨偨浝砟呓B勇對高工鋰電表示,奇瑞新能源的一個電池包可以匹配多款車型,這種情況下同一型式判定認證對我們而言是有利的,預計未來符合這種條件的案例會越來越多。
動力電池企業對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同樣非常贊同。
例如,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中第一條規定“電池單體、模塊的規格型號、生產企業相同”,該條件備注為申報的相同規格型號的產品,同一企業允許有不同的生產地址。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條件等于給電池企業松了綁,簡化了電池企業的產品檢測認證工作。
“根據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只要母公司獲得了生產資質,產品經過了檢測,那子公司生產的相關型號的電池包就不需要重新檢測認證,從而簡化了企業的產品檢測認證流程?!币晃徊辉妇呙膭恿﹄姵仄髽I高層指出,同一型式判定取消了生產企業主體的限定,使得企業產品不需要反復檢測,減輕了企業的負擔。
業內人士認為,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可以大幅提升電池企業產品的通用性和適用范圍,推動電池包標準化。
“假如一家電池企業同時給十家整車企業的同一款電動物流車設計一個相同規格的電池包,按照以前的規定需要進行10次強檢認證。但按照新的規定,在單體、模組、材料體系和箱體結構、BMS型號等不變的情況下,哪怕是電池的能量和重量發生了變化,只要一款型號通過了認證,只要符合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理論上剩下的9個電池包就不需要重新檢測了”沃特瑪電池研究院院長饒睦敏如是說。
而對于“電池包內電池能量相同或者減少20%以內”這個技術條件,業內人士認為能量減少20%對于電池質量和安全性能不會產生太大影響,但在此基礎上增加能量則要對內部結構設計、安裝方式和BMS參數等都進行大幅修改,從而產生安全風險,必然要進行重新檢測,不利于減輕企業的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規定,當蓄電池包(系統)出現超出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條款規定的變化時,需補做以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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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電池 國標強檢 檢測 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