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電動營運貨車將被淘汰 動力電池廠家要引起重視
日前,全國道路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電動營運貨運車輛選型技術要求》,并公開征求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針對電動營運貨車的外觀配置、載質量利用系數、環境適應性能、續駛里程和經濟性、充電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在載重利用系數一項,意見稿將按照30%左右淘汰率,對現階段車企生產的電動營運貨車進行調整。
意見稿基于電動營運貨車的實際需求以及生產企業的技術水平,確定了標準范圍,規定了電動營運貨車的選型要求和試驗方法,適用于由電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于車載可充電能量儲存系統(REESS)的純電動N1、N2、N3類營運載貨車輛,不適用于燃料電池車輛。
在環境適應性能方面,意見稿提出電動營運貨車的高低溫適應性能要滿足車輛應能在(-20~45)℃下正常啟動及行駛的要求。高溫充電時,動力蓄電池滿電電量應不低于電池電量(標稱)的90%;低溫充電時,動力蓄電池滿電電量應不低于電池電量(標稱)的80%。按照GB/T31486-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要求對電池模塊提出:在-20±2℃下的1C放電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在55±2℃下的1C放電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在55±2℃下100%SOC存儲7天后,其荷電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5%,容量恢復應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在續駛里程方面,意見稿對電動營運貨車的續駛里程提出了要求,N1類車輛按照GB/T18386的工況法進行試驗,N2、N3類車輛按照GB/T18386的等速法進行試驗,續駛里程應不低于200km。
在經濟性方面,意見稿在補貼政策的基礎之上,對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和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兩項指標分別加嚴至95Wh/kg和0.45Wh/km·kg。此外意見稿還在車輛的動力性、可靠性和充電性等方面做出了更加嚴格細致的規定。
《電動營運貨運車輛選型技術要求》意見稿,根據2017年度交通運輸標準化計劃相關工作要求,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和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承擔標準項目的研究工作。意見稿起草組通過深入的走訪研討,細致地對2017年1~9批推薦目錄車型中所有電動營運貨車數據進行聚類分析,從道路貨物運輸的實際需求出發,以整車為主,最終起草了這份征求意見稿。
意見稿起草組認為,目前純電動貨運車輛主要還是用于城市物流配送領域,日均行駛里程需求普遍在150~180km左右,續駛里程200km能滿足絕大多數運輸企業的運營需求。運輸車輛一天充一次電,有利于延長電池壽命,維持城市電網峰谷平衡。
2017年我國純電動營運貨車市場得到了較快發展,動力電池企業也紛紛向電動營運貨車市場加碼。但也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電動營運貨車的品質參差不齊,一些低質量的動力電池流入電動營運貨車市場,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隱患之一。通過對電動營運貨車的技術調整,有利于行業形成良好的生態,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
意見稿基于電動營運貨車的實際需求以及生產企業的技術水平,確定了標準范圍,規定了電動營運貨車的選型要求和試驗方法,適用于由電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于車載可充電能量儲存系統(REESS)的純電動N1、N2、N3類營運載貨車輛,不適用于燃料電池車輛。
在載質量利用系數方面,意見稿通過分析電動營運貨車載質量利用系數的分布情況,按照車輛不同類型及最大允許總質量,以淘汰率30%左右為原則,提出了相應車型的載質量利用系數要求。見下圖:
意見稿在環境適應性能、續駛里程和經濟性方面對動力電池做出直接要求。意見稿指出,車輛的動力電池需符合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系統(GB/T31467)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GB/T31485)的要求。
在環境適應性能方面,意見稿提出電動營運貨車的高低溫適應性能要滿足車輛應能在(-20~45)℃下正常啟動及行駛的要求。高溫充電時,動力蓄電池滿電電量應不低于電池電量(標稱)的90%;低溫充電時,動力蓄電池滿電電量應不低于電池電量(標稱)的80%。按照GB/T31486-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要求對電池模塊提出:在-20±2℃下的1C放電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在55±2℃下的1C放電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在55±2℃下100%SOC存儲7天后,其荷電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5%,容量恢復應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在續駛里程方面,意見稿對電動營運貨車的續駛里程提出了要求,N1類車輛按照GB/T18386的工況法進行試驗,N2、N3類車輛按照GB/T18386的等速法進行試驗,續駛里程應不低于200km。
在經濟性方面,意見稿在補貼政策的基礎之上,對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和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兩項指標分別加嚴至95Wh/kg和0.45Wh/km·kg。此外意見稿還在車輛的動力性、可靠性和充電性等方面做出了更加嚴格細致的規定。
《電動營運貨運車輛選型技術要求》意見稿,根據2017年度交通運輸標準化計劃相關工作要求,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和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承擔標準項目的研究工作。意見稿起草組通過深入的走訪研討,細致地對2017年1~9批推薦目錄車型中所有電動營運貨車數據進行聚類分析,從道路貨物運輸的實際需求出發,以整車為主,最終起草了這份征求意見稿。
意見稿起草組認為,目前純電動貨運車輛主要還是用于城市物流配送領域,日均行駛里程需求普遍在150~180km左右,續駛里程200km能滿足絕大多數運輸企業的運營需求。運輸車輛一天充一次電,有利于延長電池壽命,維持城市電網峰谷平衡。
意見稿起草組在編制說明中指出,按照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中的要求,評價電動營運貨車的經濟性,包括裝載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和Ekg兩項指標。通過對2017年1~9批推薦目錄車型中所有電動營運貨車的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和Ekg進行統計,目前電動營運貨車車輛中,約有92.7%的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大于等于95Wh/kg,如下圖1所示。約有85.7%的Ekg小于等于0.45Wh/km·kg,如下圖2所示。因此,意見稿對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和Ekg兩項指標分別提升至95Wh/kg和0.45Wh/km·kg是較為合理的。
電池中國網認為,《電動營運貨運車輛選型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的相關要求將對未來電動營運貨車市場產生一定影響,動力電池企業在相關配套產品生產時應當做好調整準備。
2017年我國純電動營運貨車市場得到了較快發展,動力電池企業也紛紛向電動營運貨車市場加碼。但也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電動營運貨車的品質參差不齊,一些低質量的動力電池流入電動營運貨車市場,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隱患之一。通過對電動營運貨車的技術調整,有利于行業形成良好的生態,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
從調整細節上來看,低端電動營運貨車面臨較大壓力,按照30%的淘汰指標,電池企業市場份額將會發生變化,一些企業的市場出貨量將會被削減。而從另一方面來看,此番對電動營運貨車的技術調整,將使部分動力電池企業轉型壓力加大,加速動力電池業低端產能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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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電動營運貨車 淘汰 動力電池廠家 引起重視